受岳阳县财政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9日10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厅以现场竞价的方式对位于岳阳县湘粮湖的一批防汛备料剩余副产品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拍参考价:
4634.1663万元。(折算约为53元/吨,含税13%起拍参考价仅供参考,因标的物市场价格有波动,委托方根据2024年12月8日的市场行情出具保留价,具体以拍卖会当天委托方出具的保留价为起拍价。)
二、标的展示:
2024年12月5日9时至2024年12月6日17时在岳阳县湘粮湖展示,标的物约874371吨(仅供参考、数量和质量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
三、报名登记:
①企业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②联合体参加竞买的,须报名前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③有意参与竞买的,须在2024年12月6日17时前向岳阳县财政局指定账户交纳4634.1663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并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名:岳阳县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80340311000000968
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
四、成交价款的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尾款、按成交价5%的比例交纳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0.6%的比例交纳拍卖佣金。
五、标的物的移交和清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成交尾款、履约保证金和佣金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之内向岳阳县人民政府出具清运方案,与岳阳县东洞庭湖砂石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在标的物储备点完成现场移交,移交时间为清运起始日期。受让方需在五个月内将竞得标的物清运完毕。如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未将标的物清运完毕,委托方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按5万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完毕、无遗留问题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六、报名地址:
岳阳市南湖新区金鸡路天鹅湖写字楼4楼C座
0730-8185678(办)
七、联系方式
拍卖机构:湖南九鼎拍卖有限公司18692169999(付)
出让方: 岳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15007301488(刘)
监管部门: 岳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7657002(彭)
湖南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