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矿网挂〔2022〕03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 09: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 10:00:00
|
||
土地权属单位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土 地 位 置
|
平江县梅仙镇(湖南省平江县梅仙镇秦岭洞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
||
使用权面积
|
0.091平方千米
|
||
规 划 用 途
|
无
|
出让年限
|
9.6年(含矿山基建期1年)
|
规划容积率
|
无
|
起 始 价
|
380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570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30.0万元
|
成交时间
|
|
||
竞得人
|
流拍
|
成交价
|
0.0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与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得资格自动丧失。成交价1亿元(含)以下的,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之内须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1亿元以上的,可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但首期不能低于成交价的40%且不少于1亿元,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之内须一次性缴齐首期费用,剩余部分按规定分期缴清。如两个月之内不能按要求支付,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退还。2、采矿权为用益物权,竞买人按程序竞得后,还需办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林业、水利、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若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导致无法开采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因为法律政策影响不能办理上述手续,只退还竞得价本金,不计利息。3、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一年内备齐相关资料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受让人违约并承担成交额10%的违约金,出让合同自动解除(法律法规政策因素影响除外)。4、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绿色矿山自评和申报。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6、生产、生活及办公用地及占用林地需办理相关手续。7、采矿权人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进行建设或生产的,由发证机关注销采矿许可证。8、转让采矿权必须投产满一年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9、矿业开发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提供的资源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视为出让人和挂牌人的担保,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0、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成交后还需支付“净矿”出让成本7638.99822万元(人民币柒仟陆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贰角),上述“净矿”出让成本不包含原矿权人资产设备、修建道路等,本次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需自行与原矿权人就资产设备、道路使用等达成协商一致。11、竞买人资质条件:1、竞买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门和省军区批准的相关证明;竞买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2、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3、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4、竞买人应未纳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5、缴存竞买保证金5700万元(其中出让收益部分1900万元,“净矿”成本部分3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