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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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网挂(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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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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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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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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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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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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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3日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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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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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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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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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与向红街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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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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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1.3㎡(50.176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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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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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兼容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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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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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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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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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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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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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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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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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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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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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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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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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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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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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弘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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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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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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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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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提交合伙协议。但有欠缴岳阳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参加。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款日期:《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交地日期:自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和岳阳县土地储备中心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5、交地条件:现状条件。
6、特别事项
(1)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2)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的开工时间为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年内。
(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
(4)出让成交后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和岳阳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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