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平土网挂(2018)10号、平土网挂(2018)11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 09: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10日 10: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12日 10:00:00
|
||
土地权属单位
|
平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
||
土 地 位 置
|
平土网挂(2018)10号:平江县南江镇双溪村南天公路两侧;平土网挂(2018)11号:平江县南江镇双溪村南天公路两侧
|
||
使用权面积
|
平土网挂(2018)10号18763㎡;平土网挂(2018)11号21521㎡
|
||
规 划 用 途
|
平土网挂(2018)10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平土网挂(2018)11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
出让年限
|
平土网挂(2018)10号40年;平土网挂(2018)11号40年
|
规划容积率
|
平土网挂(2018)10号容积率≤0.5;平土网挂(2018)11号容积率≤0.5
|
起 始 价
|
178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60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20.0万元
|
成交时间
|
2018年10月12日
|
||
竞得人
|
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4080.0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交地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交地。 5、平土网挂(2018)10号、11号宗地整体挂牌,只接受一体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