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现明确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补充通知(二)的内容是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二)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二)为准。
招 标 人:岳阳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滔
电 话:135750890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汇金国际西单元1704室
联 系 人:黄先生、王女士
电 话:0730-8376133 、158073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