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文庙修缮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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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湘阴文庙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XYGDZB20180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7日

四、澄清答疑内容:

1、根据财税[2018]32号文《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第六条“本通知自2018年05月0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问:本次湘阴文庙修缮工程投标报价是否将销项税额费率调整为10%?请明确。

答:本次项目投标报价中的销项税额费率仍然按照“11%”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一章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施工(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本工程系文物修缮工程,是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而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均未使用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请问是否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类别和从业范围证书的专业人员。第八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分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和责任工程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答: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为2014年的试行文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当下并非为行业常设考核机制,此前主管部门对该类人员亦无针对性考核要求,早期的大多行业资质企业并无该类人员或证书。经综合考虑,在招标文件“企业信誉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的项目负责人给予加分。

 

3、招标文件“附表3-11:企业信誉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序号2-工程获奖情况:每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加6分,最多加2项、每项省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加3分,最高可加3项;序号4-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加3分”其奖项都由建筑装饰协会颁布,与文物保护修缮行业无关,该评分规则对于专注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公司有失公允,请合理调整。

答:中国(及省级)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相关奖项评选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常设的奖项评选,其中包括针对“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修复性工程”的奖项评选。据此可将“企业信誉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序号2-工程获奖情况:每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每项加6分,最多加2项;每项省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加3分,最高可加3项;序号4-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加3分”改为“企业信誉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序号2-工程获奖情况:每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保护性文物建筑修复性相关工程),每项加6分,最多加2项;每项省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保护性文物建筑修复性相关工程)加3分,最高可加3项;序号4-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保护性文物建筑修复性相关工程)加3分”。

 

4、投标文件“附表3-11”中序号为8的加分项:参与过国家特大自然灾害的文物抢险与援建工作的计8分、从事过世界遗产项目修缮工程的计8分。从招标文件的工程清单和图纸来看,湘阴文庙修缮工程并非国家特大自然灾害的文物抢险与援建工作。经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中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52个项目(数据截止至2017.7)中不包含湘阴文庙项目。综上“附表3-11”中序号为8的两个加分内容与本次修缮工程关联性不大,但其涉及的加分数(两项共计16分)却足以影响招标结果,如此设置对具有投标实力但不具备这两类业绩的投标人有失公平,请合理调整。

答:依据招标文件所参照“岳建发(2016)38”号文规定,可设 “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 加分条款,湘阴文庙本体已于2017年夏季汛期中出现重大险情。“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类文物”为世界遗产的重要构成要素,湘阴文庙为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首屈一指的重要文物以及先辈传承的优秀文化遗产与文化载体,从事过世界遗产项目修缮的企业将更具专业素养、可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从建设单位望能招纳更优修缮施工企业的角度出发特设此项。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37页):“本次评标参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岳建发2016[38]号文以采用综合评估法Ⅱ”是否改为“本次评标参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岳建发2016[38]号文以采用综合评估一”。

答:是改为“本次评标参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岳建发2016[38]号文以采用综合评估一”。

 

6、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无第八章),是否改为“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答:是改为“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7、原招标文件第34页‘’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是否改为“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答:是改为“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第133页),“投标文件技术标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暗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是否改为“投标文件技术标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一”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答:是改为“投标文件技术标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一”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9、招标文件第57页企业信誉和评审计分表4-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似是表述不清楚,是否应该修改为“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答:是改为“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10、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目录中的表格名称和软件版本会有差异,是否以计价软件为准?

答:是以计价软件为准。

 

11、招标文件P111要求按照湘建价【2016】72号执行,但现在湖南省基本已经以新的文件湘建价【2016】160文取代了旧的文件湘建价【2016】72号文,且业主单位及代理公司随招标文件发布的经财政评审后的计价软件版招标控制清单文件里面也是按照湘建价【2016】160文取费的,建议可否就采用湘建价【2016】160文取费执行?另外招标文件中第110页以及第111页所提供的目录为按照旧的文件所生产的目录,能否按照湘建价【2016】160文另行补充提供一个目录供参考,且最终具体表格格式仍然以软件格式为准。

答:采用湘建价【2016】160号文取费执行,且最终目录及表格格式以软件格式为准。

 

12、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目录里:2.6、2.7是针对每个清单所套用的定额进行分析;2.8、2.9是针对每个清单的人材机进行分析;(2.10、2.11)、2.12是针对每个清单的费用分析;请明确哪几个表格需要提供纸质版?

答:需要提供的表格:(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汇总表;(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3)单位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4)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释疑、修改函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未涉及部分,除招标人主动澄清、修改外,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致函!
谢谢各投标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县文物旅游局

联系人:陈志勇            电话:18975021810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湘阴县交警大队对面

联系人:夏日              电话:1507407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