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商务评分表中要求“注: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独立完成各省、市(地市)公交系统规划或公交都市类规划、公共交通专用道或快速公交系统的项目规划或设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因时间跨度较大,以前的规划项目设计费不高,多为非投标项目,是否可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任意其一为证明材料。
因公交系统中包括公交站场、BRT等各方面内容,公交站场设计、BRT技术咨询等项目是否可认定为类似业绩。
答:公开招标项目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非公开招标项目可以只提供合同; 本项目类似业绩指的: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独立完成各省、市(地市)公交系统规划或公交都市类规划、公共交通专用道或快速公交系统的项目规划或设计。
问题2:技术评分表中总体设计提出“总体设计方案合理性(平纵横设计)”,但招标文件及提供资料中仅文字说明设计范围,未提供可编辑、绘制的地形图等平纵横设计的必须资料,且本项目为改造项目,道路建成时平纵横已成形,是否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合理性设计,不对平纵横设计进行要求。
答:该项目为公交车专用道专项设计,总体设计方案合理性(平纵横设计)中平纵横设计指的:交通组织的平纵横。
另P58页中表格标题2011年与注1要求2012年不匹配属于文字错误以2012年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路黄金街1号
联 系 人:刘云华 电话:13337309333 ; 张俊杰 电 话:0730-869136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朱女士 电 话:0730-311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