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因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天问路和德科广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与岳建发(2016)38号文件相冲突的地方,现修改为如下:
二、原招标文件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6%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1)招标控制价的5%。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原招标文件附表3-10:技术标评审表
技术标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完整、水平高 |
5 |
|
欠完整、水平一般 |
3-4 |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先进、可靠 |
30 |
|
可行 |
25-28 |
|||
欠合理 |
21-23 |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0 |
|
欠完善、欠合理 |
6-8 |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
15 |
|
欠合理 |
10-13 |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合 理 |
10 |
|
欠 合 理 |
6-8 |
|||
8 |
合 计 |
|
备注:1.实行暗标时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2.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
4.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评委签字/日期:
现修改为:附表3-10:技术标评审表
技术标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完整、水平高 |
5 |
|
欠完整、水平一般 |
3-4 |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先进、可靠 |
30 |
|
可行 |
25-28 |
|||
欠合理 |
21-23 |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0 |
|
欠完善、欠合理 |
6-8 |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
15 |
|
欠合理 |
10-13 |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合 理 |
10 |
|
欠 合 理 |
6-8 |
|||
8 |
合 计 |
|
备注:1.实行暗标时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2.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
4.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评委签字/日期:
三、原招标文件附表3-11: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任职资格 |
满足要求 |
50 |
|
|
基本满足要求 |
40-48 |
|||||
承担过类似项目 |
5 |
|
||||
国家级 奖项 |
每项鲁班奖 |
3 |
|
|||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 |
2 |
|
||||
省级奖项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2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
1 |
|
||||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
0.3 |
|
||||
2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任职资格 |
满足要求 |
20 |
|
|
基本满足要求 |
16-19 |
|||||
承担过类似项目 |
3 |
|
||||
3 |
其他 主要人员 |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
30 |
|
||
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 |
25-28 |
|||||
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 |
21-24 |
|||||
4 |
合 计 |
|
备注:1.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内容;
2.其他主要人员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评委签字/日期:
现修改为:附表3-11: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任职资格 |
满足要求 |
50 |
|
|||
基本满足要求 |
40-48 |
|||||||
承担过类似项目 |
5 |
|
||||||
国家级 奖项 |
每项鲁班奖 |
3 |
|
|||||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 |
2 |
|
||||||
省级奖项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2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优良工地 |
1 |
|
||||||
市级 |
每项市优质工程或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优良工地 |
0.5 |
|
|||||
2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任职资格 |
满足要求 |
20 |
|
|||
基本满足要求 |
16-19 |
|||||||
承担过类似项目 |
3 |
|
||||||
3 |
其他 主要人员 |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
30 |
|
||||
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 |
25-28 |
|||||||
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 |
21-24 |
|||||||
4 |
加分项目 |
评为岳阳市“十佳项目负责人”等内容(以最近一次岳阳市政府或岳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
1 |
|
||||
5 |
合 计 |
|
备注:1.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内容;
2.其他主要人员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评委签字/日期:
四、原招标文件附表3-12:信誉评审计分表
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类似项目经历 |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
|
||
2 |
工程获奖情况 |
国家级 |
每项鲁班奖 |
5 |
|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
3 |
|
|||
省级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3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
1 |
|
|||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
0.3 |
|
|||
3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省级 |
优秀 |
8 |
|
合格 |
6 |
||||
市级 |
优秀 |
5 |
|||
合格 |
3 |
||||
4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25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
|
||||
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75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
|
||||
5 |
合 计 |
|
备注: 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等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包括附表4)
2.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 加分累计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加分累计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标准打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标准的1/5加分。
3.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本项目信誉获奖加分均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没有提供原件不加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现修改为:附表3-12:信誉评审计分表
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类似项目经历 |
每项岳阳市内工程加5分,每项岳阳市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
|
||
2 |
工程获奖情况 |
国家级 |
每项鲁班奖 |
5 |
/ |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 |
3 |
/ |
|||
省级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3 |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优良工地 |
1 |
/ |
|||
市级 |
每项市优质工程或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优良工地 |
0.8 |
|
||
3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省级 |
优良 |
6 |
|
省级 |
合格 |
5 |
|
||
市级 |
优良 |
5 |
|
||
市级 |
合格 |
4 |
|
||
4 |
企业 信用 情况 |
岳阳市建筑市场 诚信等级 |
AAA |
12 |
|
AA |
8 |
|
|||
A |
4 |
|
|||
5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25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
|
||||
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75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
|
||||
6 |
加分项目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评为岳阳市“十佳企业”等内容(以最近一次岳阳市政府或岳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
2 |
|
|
7 |
合 计 |
|
备注: 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等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包括附表4)
2.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加分累计不超过1项;芙蓉奖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省优质工程、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累计加分不超过1项;市优质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累计加分不超过10项,超过10项的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注解:省级奖项总共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不足2项时,省优质工程、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累计加分补足3项)
3.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五、原招标文件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现修改为: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原招标文件暗标制作要求
1、技术标文件一式伍份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插页、封底及白色双面胶圈;不得在技术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2、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编页码号;
3、技术文件不做目录。文字部分采用A4复印纸,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
4、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5、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设计人。
6、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文件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用统一提供的硬纸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7、技术文件必须用招标代理机构或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袋、密封条密封,密封后不得作任何标志。
8、技术文件须采用双层密封袋密封,内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标识,外密封袋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修改:(一)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技术标的专用封面、封底、装订、规定的纸张和内层密封袋等;技术标的表格外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CAD绘图按制图规范,不设图签;技术标页码号采用5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
(二)技术文件不做目录。采用A4复印纸,采用双面打印,图纸部分采用A3复印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采用胶装,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三)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四)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
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定对技术标的格式、装订、密封、禁止内容等作出详细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标(如空白页、倒装页、字体或字号不符等),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技术标封底应当在其他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打开。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机构:屈原管理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