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变更为: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报名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其余事项按原公告内容不变。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