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镁宇科技有限公司变形镁合金产业链产业化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3-12-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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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镁宇科技有限公司变形镁合金产业链产业化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答疑及延期公告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1.该项目资格条件中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合理,该项目为10千伏配电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6448872.84元,大型工程界定: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电压等级在220千伏以上的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而国家法律规定注册壹级建造师可从事大中小型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可从事中小型工程。该项目无论从任何方式都无法定义为大型电力工程,所以资格条件中设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合理。违反了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公司应该暂停招标,待修改招标文件后再进行招标。

回复: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发电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均属于大型工程,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第五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因此,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招标文件中只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公司在参与投标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如果未提交其他人员的信息是否会影响商务打分。

回复: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只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商务评分要求中涉及人员加分情况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是本单位人员,请问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例如:合同或者6个月以上的社保。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2 下列行为,视为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因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聘任合同和社保证明(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4.2.2.4商务评分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业资格与业绩中要求满足资格要求10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加5分,但是没有具体描述是谁的业绩,是不是如果项目经理提供1个业绩,而技术负责人可以提供4个业绩。这样也可拿到满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相关专利设置电气发明专利,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只设置发明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回复:投标人具有电气发明专利,每提供一项计 4 分,最多计4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电气相关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每提供一项计4分,最多计4分。

6、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显示工程量不符

回复: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明确项目负责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几个业绩加满分。

回复:项目经理任或技术负责人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0 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加5分,本项最多计30分。

8、重新上传本项目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11 日12 时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或投保成功时间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其它内容不变!

本答疑及延期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延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延期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镁宇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邮编:414000                  邮编:414000

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任丹

电话:0730-8299380             电话:0730-86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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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993877388@qq.com      电子邮件:360415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