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江汨罗市高泉保护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部分)
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10.8中9、按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水办【2021】86号)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1】416号规定)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无在建工程”。如果投标人用无业绩的人员更换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来投标本项目,意欲提高人员业绩加分,这是否算在建?这种不公平的投标做法,是否予以人员业绩加分?如果投标人的关键人员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在建,投标人故意隐瞒没有在该平台上公示,但在其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上公示已经中标了,算不算在建?
答: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2、招标清单中“独立费用:总价为178.63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结算时是否为总价包干?
答:独立费用由安全生产措施费150.51万元和工程保险费28.12万元组成,为不可竞争费。最终结算按实计量。
问题3、招标清单中汨罗江段,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漏项。是否结算时按实结算?
答:未漏项
问题4、招标清单中砼是采用商品砼,还是自拌砼,请明确。
答:必须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问题5、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五,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要求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公示中全部公示。
答: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19】1号文)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6、招标清单中土方场内运输清单漏项,是否结算时按实结算?
答:未漏项,按发布的招标清单和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10.8中9、按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水办【2021】86号)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1】416号规定)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无在建工程”。如果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评标时,以哪个网站评定为准?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人员更换,是否算在建?不合理的人员更换(用二建更换一建,中级工程师更换高级工程师),作为本次投标人员,是否算在建?施工员、质量员在建,在评标时如何核查?如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全国有社保的,是否否决投标?同时为了公平公正,要求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公示中全部公示。
答: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示信息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19】1号文)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第230页,“十二、原件的扫描件:1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一项中,如果投标人隐瞒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无法核查,避免评委核查在建人员,是否否决投标?如果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有存在此情况的候选人,是否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9、招标清单中“土方回填(外购土5km),单价:27.7元”此招标单价过低,上限价包含哪些工作内容,此清单单价,在结算时以何种标准调整?
答:按发布的招标清单和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执行。
问题10、招标清单中没有公示主要材料信息价,为了便于结算材料调差,请公示。
答:按发布的招标清单和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执行。
招 标 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
联 系 人:吴丹
电 话:0730-52331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恒大御景湾7栋2104室
联 系 人:易恩培
电 话:0730-885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