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湘北廉租房等保障房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华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湘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湘阴县湘北廉租房等保障房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公开招标,湘阴县湘北廉租房等保障房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于2023年2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现对原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因本次变更澄清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影响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及附件,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一、补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清单。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
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R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2.10 其他要求: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
现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
2.2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R职称。
项目负责人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0.1
1.4.1 |
资质条件 |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给水排水 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R资格£职称; 8.其他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 |
10.1 |
类似工程业绩 |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R2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R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6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现调整为: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0.1
1.4.1 |
资质条件 |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R职称; 8.其他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 |
10.1 |
类似工程业绩 |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R2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R单项合同工程金额不少于103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补充
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中央补助资金855万和本级预算资金1045万,已落实。
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中标金额的5%。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提供;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中标金额的5%。
14.3 工程进度款内容: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执行湘建建【2022】207号文,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核审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及相关细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工程质量保证金5%的工程款。
现调整为: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工程款。
六、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间、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时间、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长至2023年3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变更公告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湘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湘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阳先生 ;
电 话: 13874027675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路紫东名苑1栋12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旖旎;
电 话:0730-2282688
邮 箱:14589955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