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0岳阳县毛田(湘鄂界)至公田公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的委托,对S310岳阳县毛田(湘鄂界)至公田公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3年1月4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一)投标函 工期: 日历天;现澄清为工期:730日历天;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二)投标函附录内容现澄清为:19.1 缺陷责任期 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24个月;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 10000元/天;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签约合同价;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元/天;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60%;17.3.6(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100万元;17.4.1 质量保证金 3 %合同价格①,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 AA 级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0.1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②;19.7(1)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年;
原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17时3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并进行缴费。”现澄清为“(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17时3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73011780
监管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0-8717362
招投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明
联系电话:1807571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