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屈原管理区凤凰山片区绿色发展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2年11月4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屈原管理区凤凰山片区绿色发展EPC项目进行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36号)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后附网址和截图)。我公司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回复: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提供。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 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参与投标,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采用的是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字,没有授权设计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4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的格式中成员方名称下方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招标文件第6页的“3.4.6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存在招标文件格式中第144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的格式中成员方名称下方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处不好填写,如果联合体设计单位是法人签字,此处委托代理人:(签字)是直接打/还是由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签字?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第144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的格式中成员方名称下方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处的填写或者处理做出明确的回复。
回复:签字处填写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可。
问题3: 根据招标文件中第4页“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历天”及招标文件中第9页“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历天”然而在新点编制软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中完整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历天”填写不上。新点编制软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只能填写数字。请问投标单位是不是在新点编制软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数字240 就可以了?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做出明确的回复。
回复:只填数字240即可。
问题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第11条,招标文件中内容是(按照投标人须知表7.4.3),如下所示: 可是投标人须知表没有7.4.3条款,只有7.4.2条,且实际内容为预付款金额,如下所示:请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第11条是按照招标文件内容 (按照投标人须知表7.4.3) 填写,还是填写中标合同金额的30%。
回复:填写中标合同金额的30%。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澄清文件并不影响实质性投标文件编制,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 标 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3573047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巴陵石化南湖社区服务中心502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何女士
电 话:18674887702
监 管 单 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