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01-35、01-36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五标段答疑公示(二)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P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显示“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不纳入评审标准”,P101页4.1.1描述“本项目需全程使用 BIM 技术,实现更新与存储......”,两者相互矛盾,以何为准?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不纳入评审标准,投标文件“BIM 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审模块是否可以不上传内容?
回复: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不纳入评审标准,“BIM 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审模块如交易系统可以不上传,则投标人可以不上传,如交易系统要求必须上传,投标人也可以上传空白文件。
2、招标文件P34页评分标准有“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板块,但投标文件评审模块无此章节,请问此章节是否需要单独编制?
回复:“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是针对整个技术标文件作评审,无需单独编制。
3、需明确现场临时水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回复:现场临时生产用水可采用附近池塘抽水的方式解决。兴江路和兴城路已安装了1台315KVA和一台800KVA变压器,可供施工单位接电使用。兴江路和兴城路雨污水管正在建设,预留了相关接驳口。
4、是否有指定区域布置办公生活区?
回复:暂不指定。
5、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需明确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回复: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标准,招标文件P12页描述为“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文件P86页描述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两者描述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本项目质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1.3.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为准。
7、需提供本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
回复:补充地质勘察资料,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8、招标文件P9页显示9#栋食堂宿舍,建筑面积约为 23316 ㎡;招标图纸中9#栋食堂宿舍楼设计说明中总建筑面积为22946.31㎡;两者描述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9#栋食堂宿舍的总建筑面积为23062.27㎡。
9、主入口门厅屋面,排烟机房兼新风机房屋盖建筑、结构图缺失,需补充。
回复:此机房的屋顶建施图和结施图均在二层平面图中有引出表达。
10、室外配套与其他工程标段(第6标段)与本标段(第5标段)关于室外土方、管网、排水沟等施工界面的划分需明确。
回复:招标阶段,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界面的划分于现场施工时现场协商明确。
11、基坑肥槽回填是否属于本标段招标范围?
回复:招标阶段,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2、①本标段大面积位于现状池塘区域,需清淤换填,清单内无相关描述;②基坑坡顶截水沟以外区域清淤换填需与本标段地下室范围的清淤换填同步进行施工,是否属于本标段作业内容?
回复:不属于本标段作业内容。
13、招标文件P9页“2.资格要求2.7”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P15页“10.1.1”中要求类似资格业绩未明确投标人业绩还是项目经理业绩。请明确
回复:招标公告第2款资格要求2.7已明确类似业绩要求为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14、招标文件P9页“2.资格要求2.4”没明确技术负责人的具体要求,是否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
回复:招标投标阶段对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
15、招标文件P12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要求填材料所在的页码,由于电子软件里面都是分节导入,没有办法填入页码,材料所在页码是否可以填“/”?
回复:投标单位可以不填页码。
16、请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是否可调差?若可调差,请说明具体调差方式。
回复:按通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执行。
17、请明确合同价格形式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
回复: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最终按实结算。
18、请明确付款方式?
回复: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0日至25日间向岳阳市城建投申报本月进度,进度款由岳阳市城建投按承包人当月实际累计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80%支付,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其中获支付的进度款 (市政工程20%,房建工程28%) %支付至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本项目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将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提供相应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并承诺100%付清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到岳阳市城建投业务承办部门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75%,评审中心完成结算初审后,支付至该审定结论的85%;完成结算复审后,支付至该审定结论的97 %。结算余额在工程验收办理完结算后2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工程在质保期内留足3%的质保金。
发票要求: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时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答疑公示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30-8299370
邮 箱:1912896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