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7月18日、计划 (完/竣)工日期:2023年3月17日”,修改为:“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7月18日、计划 完 工日期:2023年4月17日”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水利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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