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2-01-1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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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公示(一)

各潜在投标人:

非常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对岳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关注,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问:一、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期限:1095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中要求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现环保类项目很多未上平台,请问业绩考核依据是否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二、招标文件P26页中2.2.4(2)奖项“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获得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和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的,计 2 分。”“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获得市级(含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计 2 分。 ”此2项加分项主要针对建筑或市政类项目的加分,在本环保项目中设置这2项加分项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三、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督(2018)244号文第七条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以上4000万以下工程总承包投标和施工投标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者承诺,也可以采用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它内容不变!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本次答疑所有解释权归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73782555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军休干招所1栋602;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0-888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