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为具有单项合同额324万元及以上。
现更正为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额894万元及以上。
招标文件内相应内容同样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岳阳县
联 系 人:张三红
电 话:19976708001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县兴荣路
联 系 人:黄叶
电 话:0730-7632118
邮 箱:18472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