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岳阳市胥家桥综合物流园城市配送中心项目物流总部大楼及公寓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实施公开招标,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请明确本项目计划开工具体日期。
答: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5日
2、合同中第三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同时合同中6.4.1条,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争取达到湖南省优质工程质量目标。 则合同质量目标中是否包含:争取达到湖南省优质工程质量目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和相关参数。
答:临水、临电接驳点均在城市配送中心项目仓储部分位置,已建海泰路旁(参数可满足施工使用需求),详见附件
4、红线外能否指定或工人生活区场地?
答:承包人自行安排
5、概算清单费用组成计算表中:总概算表(一)+(三)费用值为1754300元,经核算有误,是否应改为25962.44万元?
答:改为25962.44万元
6、专用合同条款2.2.2中约定: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发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请问能否提供全部三通一平?
答:三通已具备基本条件,场地平整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概算中。
7、专用合同条款14.1中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至30日间向发包人申报本月进度,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含经批准的变更金额,下同)的75%,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最多支付结算金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已过保修期的除外,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清工程余款。
请问能否明确结算、决算审核单位、流程、时间周期?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投标函格式“五、投标报价表”中,报价要求提供分项明细表,是否要求提供软件版?如果需要,概算软件使用的是广联达,能否使用其他造价软件,如智多星?
答:提供电子版即可
9、P92页设计文件电子版格式要求: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Office系列软件制作;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文件格式。是否转为PDF上传?
答:可转为PDF上传
10、P26页2.2分值构成中,资信业绩K3=40%与K4=10%,与表中分值35与15不一致,是否以表中分值为准?
答:以P26页表中分值为准
11、投标须知前附表10.11:付款方式: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在签合同时确定。2.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申报本月进度,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含经批准的变更金额,下同)的7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最多支付合同金额的85%,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已过保修期的除外,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清工程余款。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不一致,是否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为准?
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2、招标公告3.3提到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提到的施工负责人,资信业绩评审计分表中提到的项目经理,可否为同一人兼任?
答:可为同一人兼任
13、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5条,表述有误,是否应为招标公告第3.3条?
答:为招标公告第3.3条
14、资信业绩评审计分表备注中提到的芙蓉奖,其分值是否按省优质工程分值计取?
答:芙蓉奖不计分
15、投标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该情况的是否只需提供承诺即可?
答:是
16、按招标文件第92页第三点要求:设计深度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图阶段设计的要求,但按招标文件第45页设计文件优化评审计分表无此项要求。请问是否按照第45页设计文件优化评审计分表执行?
答:是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本答疑文件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文件有出入的地方,应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旭园路市总工会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30-88095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三楼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30-821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