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本部营业办公大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本部营业办公大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已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现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回复如下:
1.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3.1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为5%的工程款,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3%。请问质量保证金是否改为3%的工程款?。
答:质量保证金约定修改为“3%的工程款”,招标文件涉及质量保证金的条款均按此修改。
2. 合同专用条款7.5.2规定本项目每逾期一天,按 1 万元收取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的上限为承包人承包合同价的2%。,而专用条款13.2.5(4)却又规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违约金最高限额。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违约金最高限额按专用合同条款7.5.2规定执行。
3. 请问拟任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专业职称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4款“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请问在投标函附录中“履约担保金额”是填写:中标金额的5%还是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答:履约担保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中要求,为“中标金额的5%”。
5. 请问质量保证金额度是填写“5%的工程款”吗?
答:按照本公告第1条答复内容执行。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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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段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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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杰、汪德富、杨桃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310号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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