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对湘阴县湘滨南湖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修改为: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为合格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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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和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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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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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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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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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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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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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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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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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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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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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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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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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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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6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12分)修改为:
1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6分) |
项目团队中(勘测、水文、地质、水工)专业配备完整的计10分,有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造价师证的,每个注册执业人员计2分,最多计6分 |
0-16分 |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12分) |
近5年内(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的计4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最多加二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2014年10月-2019年9月成功完成过排涝能力建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合同工程完成时间以完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材料。 ) |
0-12分 |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分表(40分)修改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编制方案初步设想(16分) |
要求前期资料收集真实、齐全,方案合理,评委酌情计分 |
0-16分 |
2 |
编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 |
合理 |
4-6分 |
欠合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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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保证措施(6分) |
完善、可靠 |
4-6分 |
尚需补充、完善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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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度保证措施(6分) |
完善、可靠 |
4-6分 |
尚需补充、完善 |
0-6分 |
||
5 |
后续服务的安排(6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计2分;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另加4分 |
0-6分 |
合计(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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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牵涉到本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一并修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招标人: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