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枫树山路(湖滨大道-学院路)及尹家冲路(樊陈路--赶山路)道路工程竣工验收、中间检查检测项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经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42页):附表6 拟投入团队情况及信誉评审表-综合实力评审内容要求:1.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得5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技术发明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作为该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特要求就上述内容依照有关法规建议删除或调整,以维护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所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陈述如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故质疑所设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设条款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为了保护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希望贵公司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回复:1. 本项目拟定招标文件之时,考虑到检测工作是以数据为依托为业主和质监部门服务,其中涉及到的现场采集数据的处理是检测工作准确有效的关键,而软件作为现在数据处理的工具就显得至关重要,所以认为具备软件认证企业是保证检测 工作准确有效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把软件认证企业作为加分项之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后,潜在投标人质疑所设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经获悉,所有经过各行业检测单位管理机构评审获得检测资质的企业,在数据处理及现场采集数据分析上均具备合格能力,与其是否获得软件认证企业关联不大,故删除该加分项。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公开择优选定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承担相关检测服务,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技术发明奖的国内检测企业很多,并没有特定性和排斥性,也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所以,本条款不做调整。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表6“拟投入团队情况及信誉评审表”中综合实力分中“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得5分”,该工程为检测领域项目,与企业具不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毫无关系,包括投标人应具备科学技术奖或发明奖均具有很强的加分针对性,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影响投标公正的嫌疑,如贵方认为加分合理,请给出理由。
回复:1. 本项目拟定招标文件之时,考虑到检测工作是以数据为依托为业主和质监部门服务,其中涉及到的现场采集数据的处理是检测工作准确有效的关键,而软件作为现在数据处理的工具就显得至关重要,所以认为具备软件认证企业是保证检测 工作准确有效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把软件认证企业作为加分项之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后,潜在投标人质疑所设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经获悉,所有经过各行业检测单位管理机构评审获得检测资质的企业,在数据处理及现场采集数据分析上均具备合格能力,与其是否获得软件认证企业关联不大,故删除该加分项。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公开择优选定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承担相关检测服务,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技术发明奖的国内检测企业很多,并没有特定性和排斥性,也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所以,本条款不做调整。
问题3:招标文件第17页提供原件部分“(4)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及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也需要求提供审核?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41页“现场检测人员配备”中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此项目为市政道路检测,资格证书是否应提供市政道路检测专业的证书?
回复:资格证书应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市政道路或建筑工程)。
原招标公告内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14时30分,现延迟为2019年10月29日9时.
原招标公告中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2时00分,现延迟为2019年10月28日12时00分.
本答疑公示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答疑公示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岳阳市总工会8楼
联 系 人:万师
电 话:18173006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新区天灯社区南湖花园4栋100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0-8289356
附件:
附表6
拟投入团队情况及信誉评审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备 注 |
1 |
企业类似业绩 (30分) |
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检测项目服务或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市政道路检测项目服务,每个计10分,最多计3个,最多得30分。 (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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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
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检测项目服务或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市政道路检测项目服务,每个计10分,最多计1个,最多得10分。 (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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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场检测人员配备 (15分) |
相关检测员配备8人以上,至少30%以上持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其他人员均持中级职称,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得15分;相关检测员配备7-8人,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得8分;相关检测员配备3-6人,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得3分。 (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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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仪器设备配置 (15分) |
本项目检测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配备(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办公设备)齐全、充足,完全能满足本项目检测工作的需求,计10-15分(根据投标文件,由评委集体评议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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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实力(30分) |
1.企业同时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缺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技术发明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3.投标人获得过试验检测类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14分。 (以上加分项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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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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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日期:
注:
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指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有效时间以下列方式确认:提供合同的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上招标人签署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将原件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不予加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近三年内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或业主或质监机构出具的类似履约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下列方式确认:提供合同或履约证明的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上招标人签署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将原件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