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EPC+O)招标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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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为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为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为关于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2024)236号,项目业主为湖南振湘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591.62万元,改造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量为10000m3/d,二期处理量为10000m3/d,当废水排放未超过10000m3/d时,不启动二期建设。废水处理量超过10000m3/d时,适时启动二期建设。项目运营期三年。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EPC+O);

1.2.2 建设地点:临湘高新区污水厂厂区内部;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污水厂改造工程规模:化工园区生产废水18000m3/d,一般废水2000m3/d,分两期改造完成。一期处理量10000m3/d,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配电间。2.将原有氧化沟改造成AA0生化池,更换曝气系统,更新设备及仪表,并修缮管道。3.对原有调节池、铁碳池、非均相Fenton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复合水解酸化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臭氧催化氧化池、污泥脱水间、排水泵房、臭氧间中设备、仪表及管道进行更换,并对池体进行清淤,通过一期改造,能满足10000m3/d的污水处理能力。二期处理量10000m3/d(当废水排放未超过10000m3/d时,不启动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18000m3/d的铁碳微电解池,新建20000m3/h臭气处理系统。2.改造原有铁碳池为 Fenton反应池,将原有氧化沟另外一组改造成AA0生化池,更换曝气系统,更新设备及仪表,并修缮管道。3.对原有复合水解酸化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另一组中设备、仪表及管道进行更换,并对池体进行清淤满足二期处理量要求,具体详见概算清单及其它相关资料;

1.3 工期要求:一期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园区废水排放在10000m3/d 以下不启动二期建设,超过10000m3/d时适时启动二期建设。二期建设工程约为6个月,二期工程在启动二期建设时具体约定。项目运营期限为项目开工进场后36个月;

1.4 招标范围:临湘高新区污水厂提能改造运营项目(EPC+O),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概算清单,最终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运营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1.7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要求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即注册环保工程师)。

2.6 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需含运营负责人1人。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处理能力在5000m3/d(含)以上污水处理厂(化工污水)的设计或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2.9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R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

2.10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11 其他要求:(1)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年3月-2024年9月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缴纳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0-338807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可在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振湘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云湖街道三湾工业园区石塘大道28号

联 系 人:陈文

电    话:0730-3180017

邮   箱 :10759294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任女士、张女士

电    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