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县发改〔2024〕178号、岳县发改〔2024〕260号、岳县发改〔2024〕261号、岳县发改〔2024〕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和中央、省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
2.2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墙镇、黄沙街镇、步仙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岳阳县新墙镇的新华村、马形村;黄沙街镇的黄沙村、黄秀村、龙凤村、新天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投融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68.67万元;
2、平整区改善性常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7.53万元。
180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共分为2个标段实施,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3款以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80天。项目运营合作期为10年(自项目建成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后期综合运营等进行总承包。(1)项目投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以审计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投入(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根据其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要求筹集资金并安排生产活动;(2)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地平整及相关配套灌排渠道、水源工程和田间道路、科技推广、土壤改良、太阳能诱蛾灯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3)运营服务:负责落实项目后期耕种管护责任、农业产业化经营、完成项目区域内双季稻种植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就本项目产业发展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对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满足设计方案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运营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运营服务内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质量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取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如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独立核算的公司,则无需成立新的项目(运营)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拟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运营单位的在职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家,其中施工企业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方或运营方。
(3)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6)联合体信用等级以施工单位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7)其他: / 。
3.10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9 月25日~ 2024 年 9 月3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16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7642118、0730-766750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岳阳县荣家湾东方路125号岳阳县农业农村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0—76420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云梦路2号友阿国际商业广场一期18053室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 话:0730-8843178
传 真: /
电 子 邮件: /
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县发改〔2024〕178号、岳县发改〔2024〕260号、岳县发改〔2024〕261号、岳县发改〔2024〕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和中央、省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
2.2 建设地点:岳阳县新墙镇、黄沙街镇、步仙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岳阳县新墙镇的新华村、马形村;黄沙街镇的黄沙村、黄秀村、龙凤村、新天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投融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68.67万元;
2、平整区改善性常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7.53万元。
180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岳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共分为2个标段实施,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3款以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80天。项目运营合作期为10年(自项目建成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后期综合运营等进行总承包。(1)项目投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以审计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投入(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根据其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要求筹集资金并安排生产活动;(2)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地平整及相关配套灌排渠道、水源工程和田间道路、科技推广、土壤改良、太阳能诱蛾灯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3)运营服务:负责落实项目后期耕种管护责任、农业产业化经营、完成项目区域内双季稻种植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就本项目产业发展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对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满足设计方案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运营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运营服务内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质量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取施工总承包+综合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如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独立核算的公司,则无需成立新的项目(运营)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拟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运营单位的在职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家,其中施工企业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方或运营方。
(3)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6)联合体信用等级以施工单位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7)其他: / 。
3.10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9 月25日~ 2024 年 9 月3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16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7642118、0730-766750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岳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岳阳县荣家湾东方路125号岳阳县农业农村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0—76420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云梦路2号友阿国际商业广场一期18053室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 话:0730-8843178
传 真: /
电 子 邮件: /
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岳阳县新墙镇的新华村、马形村;黄沙街镇的黄沙村、黄秀村、龙凤村、新天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投融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68.67万元;
2、平整区改善性常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7.53万元。
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