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花园三期(己内酰胺项目还建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花园三期(己内酰胺项目还建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花园三期(己内酰胺项目还建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云发改审【2023】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拆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花园三期(己内酰胺项目还建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村;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98栋安置房房屋基础建设,建设场地土方平整总土方量50792.89立方米;新建道路面积7609.64平方米、广场铺装4122.35平方米、给水管网2190米、雨污排水管网1542米;敷设10kv埋地电缆及到户线路1579米,安装1500kva及500kva箱式变压器及配电设备各1套;敷设弱电线缆620米,安装燃气管线 620米;绿化面积为13552.04平方米,安装路灯51盏,建设室外生态停车场2318.75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632.6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3317.04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项目运营期限:建设期满后的运营期为10年(不含建设工期);
2.5招标范围: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花园三期(己内酰胺项目还建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方式,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6.2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4运营部分质量标准: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小区内民宿进行维护管理运营,并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含运营项目负责人1人)配置不得低于3人(含3人)。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 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缴纳方式:货币或保函。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1658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3)纸质保函
采用纸质保函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到开标会场(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采用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后,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0元/份。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
5.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系统发出投标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云溪区招投标事务中心,电话:0730-841899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5173017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0-329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