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湘阴县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湘阴发改审[2021]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阴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阴县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湘阴县全县;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湘阴县全县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精养鱼池,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14万亩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精养鱼池清淤、护坡等标准化升级改造以及完善进排水系统。采用生态沟渠、三池两坝、人工湿地等尾水处理工艺流程,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175.0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37256.02万元,勘察设计费931.4万元,预备费1987.63万元;
4、项目工期:总工期 1080 日历日,为开始工作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
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天(含审图时间)。施工工期为102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施工图未做),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及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初步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第三部分:施工: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按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相关事宜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渔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
3.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500000.00元);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阴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2115226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湘阴县新世界大道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 135489253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阴县旭东北路鼎吉大酒店斜对面天天餐馆五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507407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