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汨发改备【2022】36号、汨发改备【2022】37号、汨发改备【2022】38号、汨发改备【2022】39号、汨发改备【2022】40号、汨发改备【2022】41号、汨发改备【2022】42号、汨发改备【202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湖南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项目地点:汨罗市建安公司干混沙浆站、乐福田矿山屋顶、汨罗市部分医院、社区和党政机关屋顶、汨罗市11个已收费运营停车场、楚之晟自有产业部分屋顶、汨罗市部分商场、办公楼、科目二、科目三场地、私立医院等屋顶、汨罗市部分初中、小学及职专共6个学校屋顶、汨罗市5所公立高中屋顶、汨罗市社区和商业中心车位停车场场顶。
2.3 建设规模:
汨罗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在汨罗市境内,包括汨罗市建安公司干混沙浆站、乐福田矿山屋顶、汨罗市部分医院、社区和党政机关屋顶、汨罗市部分已收费运营停车场、楚之晟自有产业部分屋顶、汨罗市部分商场、办公楼、科目二、科目三场地、私立医院等屋顶、汨罗市部分初中、小学及职专等学校屋顶、汨罗市部分公立高中屋顶、汨罗市社区和商业中心车位停车场场顶等,直流侧规划总装机量39.79584MWp,拟采用标准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压等级暂定为0.4kV,并网电压等级根据各并网点的实际情况做选择,最终以供电公司接入方案意见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2012 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 规范》 GB50797-2012、 《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太 阳能 资源等级总辐射》 GB\T31155-2014、《太阳能资源评价方法》 (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一次交验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在汨罗市境内包括汨罗市建安公司干混沙浆站、乐福田矿山屋顶、汨罗市部分医院、社区和党政机关屋顶、汨罗市11个已收费运营停车场、楚之晟自有产业部分屋顶、汨罗市部分商场、办公楼、科目二、科目三场地、私立医院等屋顶、汨罗市部分初中、小学及职专等学校屋顶、汨罗市公立高中屋顶、汨罗市社区和商业中心车位停车场场顶等可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直流侧规划总装机量39.79584MWp。(2)各屋顶施工范围内的检测、加固、防水等改造内容(本改造部分涉及到原有屋顶的拆除、恢复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3)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人员培训及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服务、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4)本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5)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6)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7)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8)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9)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 1. 1 资质条件:(1)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省级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含岩土及测量专业资格)专业乙级资质。
3. 1.2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且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50%。
3. 1.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30MW及以上光伏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1.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 式 自 拟 ) ; 投 标 人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2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 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度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 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 1.9 施工机械设备: /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29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2 年10月 11 日17时30分,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1 月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0-524408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归义镇窑洲社区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 江卫
电 话: 13762021612
电 子 邮 件:2618735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