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塘镇群贤安置点园区道路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EPC)已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经发审[202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5-430600-04-05-117291,招标人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塘镇群贤安置点园区道路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EPC)。
2、建设地点:西塘镇空港新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西塘镇群贤安置点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工程(新修小区内道路2580m,道路总面积约25000㎡)、给排水工程(给水管网5973m,雨水管网4426m,污水管网5651m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程(新建150m3/d、25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各一套)、供电工程(敷设10KV高压电缆1717m,安装SCB13型800KVA箱式变压器4台、1000KVA箱式变压器1台及配电线路和设备、路灯工程(安装LED庭院灯288套)等。
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塘镇群贤安置点园区道路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
4、人员要求:
(1)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六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
(2)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六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本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应为牵头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5.3、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4、纸质保函:①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5、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6、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7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1年06 月29日至 2021年7月 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本项目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08月04日 09 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四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72082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主任
电 话:1557309222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730-896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