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发改农【2020】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购置户用“两桶一袋”500套;户用分类垃圾桶4398个;公共垃圾收集点34处;小型垃圾清运车16辆;3m3勾臂式环卫垃圾桶32个;拉臂式垃圾车3辆;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改造垃圾分拣中心4座;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含1辆垃圾运输车):易腐垃圾发酵池35座;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5205M:小型净化槽143座:联户污水处理系统175套:25m3/d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35m3/d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3座;生活基质池2座,105m3:I型生态沟渠80M;II型生态沟182M;III型生态沟469M;沟渠衬砌489M;生态塘12处,10964m3:新建生态护坡300M;改造生态护坡500M;护坡喷播植草63000m3,项目总投资约为2289.6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要求:2.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2.6.2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2.6.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
4.1、 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5月6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 4月9 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1年 4 月 2 日至2021年4 月9 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1年 4 月 2 日至2021年 4月 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 月 7日 9时 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系统发出投标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5080198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
联 系 人:肖林海
电 话:1827408645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白杨坡路德郡卡布奇诺小区A栋1201室
联系人:叶芳
电 话:1517300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