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试点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20】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试点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编号:HNXJYY(2021)002
2.3建设地点:汨罗市友谊河西侧,沿江大道南侧,山塘路北侧,高泉北路东侧;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为原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试点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土方部分、绿化部分、景观部分、厕所及设备用房、给排水工程及灯光照明等。
2.5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工期为:12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仅外省企业提供);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5.1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与投标人一致
3.5.2设计负责1人、设计专业人员自行配备;
3.6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近3年内(指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少于700万元市政工程设计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设计业绩须提供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8本项目严格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建设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者,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3.9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除重病,调离,以及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按要求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建设厅,永久撤销证件。
3.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3.11投标人需提供由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在本地区近36个月无围标、串标、挂靠的行为证明;本项目严禁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打击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上报湖南省住建厅予以重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且三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任何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到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无挂靠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领取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做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17时00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绑定。湖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4.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2021年3月2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 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2时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3.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17时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0730-5222765。
10. 其它
10.1电子投标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2021年3月26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 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1.2为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汨罗市屈子生态湿地公园西北角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55730376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新洲小区第五间门面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36740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