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花板桥周边体育馆及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岳发改审【20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板桥周边体育馆及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湖路(兰竹路、腊梅路),岳阳市第九中学校园内。
2.3规模:新建一栋多层公共建筑,主要功能为体育馆,总建筑面积为 17632. 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39. 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293.4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57.8米。新建体育馆为地上三层,地下两层。地下两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上一层靠南侧设置媒体用房、观众主入口及贵宾入口,靠东侧设置运动员训练用房及运动员入口,北侧设置运动员、观众次入口及羽毛球练习场,二层主要功能为比赛场地、观众席及观众用房,三层为技术用房。绿色建筑设计目标为一星级。最高投标限价:10597.9923万元(详见本次招标附件:招标控制价)。
2.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生效后的25日历天,5天后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为4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施工图未做),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 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均无在建项目。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8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6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否则本次投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本次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由施工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 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5.1.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3.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16835。
10.其它
10.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本项目招投工作顺利进行,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各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10.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五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仲
联系电话:17607300868
招标代理机构: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后家属2栋102室
联系人:荀智勇
电 话:1536730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