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20】214号和汨发改审【2020】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约为31631.3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申请上级部门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汨罗市弼时镇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内;
1.2.3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规划面积202745㎡,合计约304亩,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7705㎡,总建筑面积10950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联合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危废库、垃圾站、门卫、停车场等,并配套建设调试坪、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工程。
1.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概算范围内(除电梯、市政供水、高压配电工程以外)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不含专业设备)、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编制并完成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第一部分 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批复、报建图纸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采购:本项目承包范围内(除电梯、专业设备外)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作。
第三部分 施工: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建筑、装饰、电气(含低压柜,不含高压配电)、给排水、人防、暖通、消防、弱电系统、室外工程等。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交房标准和材料设备档次要求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省、市、行业规范要求及施工需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中标人应当按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范围,确保招标人出具的施工图预算指标与设计概算指标相匹配,且预算总额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中的施工费(即投标总报价扣除设计费用、工程预备费后的施工费)。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业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含:设计企业最低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5人,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每个专业配备1人)。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中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补充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养老保险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情况说明(具体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符合下列(1)+(2)的规定,独立体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符合下列(3)的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往前1080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2)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往前1080天内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符合招标公告2.2款规定资质的独立体投标人以独立体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往前1080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本项目严厉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住建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者,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2.10 2020年湖南省失信黑名单公司及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2.11 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在建设期内除重大疾病(需医院证明),调离所属公司,以及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省住建厅,永久撤销证件!
2.12 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不得在本项目投标,若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2.13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2.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
5.1 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4 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5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只支持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银支付,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1月26日09时30分-2021年1月26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7.3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应全部原件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30-5222765)。
10.其它
10.1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三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弼时镇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内招营中心
联 系 人:周言
电 话:181731372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凯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1704房
联 系 人:胡林、谭露
电 话:0731-85534668、1737310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