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原城郊乡农药厂土壤污染治理工程(EPC),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20】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城市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按EPC总承包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原城郊乡农药厂土壤污染治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汩罗市归义镇上马村(原汩罗市城交乡农药厂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拆除建筑物等1200㎡,破除原水泥地面的3000㎡,移植开挖区大树。(二)完成进场道路15*6*0.3m;设备基础30*30*0.30m;安装自来水管网和1000KVA变压器;建设帐篷密封工程2套共1000㎡,密封帐篷基础240m.配套废气活性炭吸附设备,现场雾泡隔离22000㎡,污染土壤开挖并回填35000m3,土壤预处理和热脱附处理16190m3;购置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15台套,完成废水处理10吨/小时,购置工人安全防护设备等。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4889151.91元(最终以汨罗市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4 质量要求:治理后土壤地下水满足相关环保质量标准及场地修复目标值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施工工序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污水处理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5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含45日历天的勘察设计期);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按照项目招标内容与经招标人确认的该项目实施方案对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1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2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0 年4月至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在本项目所在地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投标申请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有行贿受贿行为记录、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或者违约问题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一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和一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8.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
4.1、 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汨罗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2020年12月1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应全部原件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汨罗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730-5244085。
10.其它要求
10.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0.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0.4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城市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街路128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377305109
采购代理:湖南鑫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汨罗市傲花塘路67号三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30-5206928 1839085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