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市云溪区五尖山森林公园旅游公路(X086友好至清溪)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云发改审[2020]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岳云交建[2020]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云溪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6.030公里破损路面维修,7.66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路面工程 |
路面工程 |
/ |
/ |
13.697 |
6.030公里破损路面维修,7.66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4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8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且出具单位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0 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 下同)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1 踏勘现场:不统一织织现场踏勘
5.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5.3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2020年11月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因疫情尚未结束,投标人递交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不能进入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12时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3.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招 标 人:岳阳市云溪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 李新奇
电 话:18107408545
邮箱:46641184@qq.com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黄女士、任女士
电 话:0730-8630021
邮箱:360415399@qq.com
监督机构: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夏明波
电话:1810740851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在湖南省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还需提交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由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
类型 |
业 绩 要 求 |
路面工程施工 |
近 5年内,具有 1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 在 1 个合同中完成不少于1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4)近五年内曾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5)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1)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类证书; (3) 近五年内曾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4) 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备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的类似工程指在 1 个合同中完成不少于1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