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临港新兴产业园黄皋路道路工程(EPC)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招【2020】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包人为岳阳湘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受发包人的委托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及现场管理,行使代理业主相关权利,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临港新兴产业园黄皋路道路工程(EPC);
2.项目地址:临湘市滨江产业园;
3.建设规模:拟建道路湖南临港新兴产业园黄皋路道路工程,拟建项目起于临鸭公路,与拟建的S208公路共线,终于园区规划边界,项目里程范围为K0+000-K1+620.644,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车速:60km/h,3.路幅宽度40m,项目总建设里程长度1.62Km,工程概算临湘市财政评审暂定上限值约9912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20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地质勘察、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以及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配合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结算价格最终以临湘市财政审定为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分二期实施,一期先完成K0+000-K1+180,二期完成K1+181-K1+620.644(根据土地调规进度安排启动建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启动或者启动时实际工程量有调整,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需具有岗位资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
类似项目入围业绩: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日历天)至少承担过一项概算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且长度不小于(800)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日历天)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长度不小于(800)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业主同意备案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时0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7月17日9时00分-2020年7月17日9时3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7.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原件应全部原件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7.4.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5.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适应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方式运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投标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纸质备份的投标文件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并确保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7.6、请投标人仅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为项目负责人不做要求)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签收完成后自行离场。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盖章,投标文件封套、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及标书名称(投标函或技术标文件)等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
7.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25618)。
十.其它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5074077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62-20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0-86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