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S203线K6+500-K17+300段大修工程项目(EPC)

来源:工程科2020-06-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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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S203线K6+500-K17+300段大修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20]182号文件批准公开招标,初步设计已由临湘市交通运输局以临交发[2020]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S203线K6+500-K17+300段大修工程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基本沿着老路S203线布线,起点桩号为K6+500,终点桩号为K17+30,全长约10.8km。

2.3.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本次大修根据实际要求采用原路面基层冷再生后再加铺基层与沥青砼面层,另外所配套GBM工程同步进行。项目投资预算为2249.55万元。

2.3.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周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设计: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指标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和国令第662号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2.7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一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文件中的湖南省2016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文件中的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和《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文件中的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1个≥12km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相关复印件);投标人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12km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业绩查询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业绩证明材料需投标单位提供政府官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及链接、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缺一不可。

3.1.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

3.1.4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

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1.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应小于或等于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不得为原初步设计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报名。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2017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全国各级政府或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公示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市级劳动监察部门出具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近三年(2017-2019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0-2966692)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购买标书,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4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适应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步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03日09时30分。

5.2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07月03日09时30分-2020年07月03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5.3请投标人仅限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之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字并密封。

②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③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只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屏幕公示。

5.4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全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5.5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5.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补充电子化投标承诺书,其格式附后。

5.7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新点技术支持:0730-2966692。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6.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 CA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6.5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交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其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址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11、其它  

11.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06月10日9时00分,集中地点: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院内,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参与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地    址:临湘市长安中路4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9074004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湘市长盛西路169号

联系人: 夏威

联系方式:0730-3722066

监督部门: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30-3711239

 

13.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

电子化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招标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能够到位履行职责,如不能到位,我方自愿接受处罚和被予不良行为记录。

2.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串通投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4.我方保证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我方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6.我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7.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8.一旦我方中标,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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