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德馨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滨湖路东延线)建设项目(EPC)

来源:工程科2019-12-1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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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县德馨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滨湖路东延线)建设项目(EPC)已由湘阴发改审【2018】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洞庭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阴县德馨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滨湖路东延线)建设项目(EPC)

2、项目地址:湘阴县文星镇滨湖路。

3、建设规模:滨湖路东延线西起现状滨湖路,东接规划路,滨湖路属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全长460m,K0+000-+362段规划红线宽度为44.0m[6m(辅道停车位)+10m(车行辅道)+4.0m(人行道)+4.5m(绿化带)+7.5m(车行道)+7.5m(车行道)+4.5m(人行道)],K0+362-K0+460段规划红线宽度为24.0m[4.5m(人行道)+7.5m(车行道)+7.5m(车行道)+4.5m(人行道)]。校园道路南接滨湖路东延线,北接江东路,属内部道路,设计车速为15km/h,道路全长为1007.47m,基中A线道路长675.138m,B线道路长332.332m,规划红线宽度均为8.0m【4.0m(车行道)+4.0m(车行道)】;本项目总投资为:35109953.68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以及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配合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需具有岗位资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月9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详细信息详见当天电子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2223693。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洞庭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0740769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何女士

联系电话:0730-8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