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桂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和葵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

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2019-12-1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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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华容县桂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和葵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9]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容县桂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和葵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桂花路北起华容大道,南止华鲇路;葵花路北起华容大道,南止华鲇路;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700万元。项目中桂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道路全长573.174米,葵花路(华容大道——华鲇路)道路全长599.348米,两条道路车行道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及路灯照明工程等;

4、项目建设期:设计施工周期100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设计: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70天(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8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规模达到850万元的道路工程设计任务(附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交纳时间:2020年1月8 日12:00止,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在2019年     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1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机构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730-4228814)和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30-418859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390189111

招标代理机构: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华容县章华镇青年路1号

联系人:邹先生、刘先生

电话:13327202760、18607301038

QQ:1141970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