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汨罗市通达路新建工程(前500米)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19]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通达路新建工程(前500米)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
2.3 规 模:
项目评审工程造价为21501057.87元(招标控制价)。
汨罗市通达路道路工程全长1234.841米,规划路幅50米,本次招标项目只包含前5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类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2019年3月-8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道路长度在250米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9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查询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完整并与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一致,如公共服务平台与纸质不一致,本项目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1由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两年(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投标人在本地区无围标、串标、挂靠的行为证明;本项目严格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建设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者,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半年内不得随意变更,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按要求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建设厅,永久撤销证件。
3.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9.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9.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上午12:00 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5.2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 2019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7 时 00 分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岳阳市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请于 2019 年9月25日至 2019 年9月30日17 时 00 分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3本项目澄清答疑采用方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0730-52227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汨罗市罗城路
联 系 人:余先生 杨先生
电 话:15377305109 15197133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发达街锦绣华府后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737303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