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38
浏览量:1 | | | |

许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市城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机制体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法规保障方面。2017年3月7日,根据《关于2017年度立法计划和2017-2021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要求,我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申请,将《岳阳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2017年度地方立法调研项目予以立项。3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批复我局,拟同意将《条例》纳入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要求开展立法前期调研。我局通过对吉首、成都市等地的城市管理地方性立法情况进行考察调研,了解到上述城市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当地知名高校购买立法服务,通过高校法学专家参与城市管理地方性立法的方式,提高立法水平。为此,我局向市财政局发函请求购买《条例》立法相关服务,市财政局同意以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服务采购。目前,采购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我局将积极推动《条例》起草工作,加速该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步伐。

二、理顺管理体制方面。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0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准备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目前,《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尚未正式出台,出台后将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职能职责予以进行明确。我局在《工作方案》中建议,根据中发〔2015〕37号和湘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拟将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含规划、房产方面行政处罚权)划入城市管理部门,由市编办牵头组织落实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的划转调整,并修订相关单位的“三定方案”。

三、规范执法队伍方面。每年,我局定期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和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一线执法人员讲课答疑,增加执法知识,增强业务能力。2016年度,为迎接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执法证首考通过率达到85%,补考通过率达到98%,执法人员执证上岗率达100%。2017年5月1日,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为更好贯彻执行办法,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以及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要求,我局印发了《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近期,我局将按照《住建部、财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要求,采购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同时,我局在《工作方案》中建议,由市编办会同市城管局拟定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身份、地位、编制和配备管理的具体政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柳泗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亮    0730-885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