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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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垃圾与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河湖垃圾专项治理。2016年,省政府下发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建村函〔2016〕6号)和《关于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湘建村函〔2016〕362号)等相关文件,我市印发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岳政办函〔2016〕12号),其中《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是五个专项行动方案之一。按照整治要求,2016年至2017年,两年之内,要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漂浮物、障碍物及沿岸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妥善处置清理物,杜绝水体及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实施水岸共治,确保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治、美观,并营造强大的治水氛围,实现“水美岸绿,人水和谐”。截止到2017年6月底,我市共清理河湖岸线长度2112.5公里,清除河湖两岸成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104294吨。

二、全面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2016年,我市启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科学选定了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一是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内的乡镇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二是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内的乡镇在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可适当扩大收运范围;三是治理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村镇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镇(区域)处理”的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四是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极少数偏远村庄采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专项治理以来,我市新建农村垃圾收集点387处、改造476处,新建农村垃圾中转站51座,完善了农村垃圾的收转运流程。根据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许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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