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鹏:“杨氏十训”振家风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4-05-01 12:20 来源:巴陵风纪网

  人物简介

  杨一鹏(1576年—1635年),明代湖广行省岳州府(今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八一村)人,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考中进士,历任吏部员外郎、大理寺寺丞、兵部左侍郎,户部尚书等职务。他为官清廉、家风清正、处世清白,深受湖湘文化感染,是岳阳籍清官廉吏、端正家风的典型代表之一。

  家风故事

  杨一鹏幼年时,父亲杨绍儒常谆谆教诲,并以宗祠堂号“四知堂”的由来教导杨一鹏兄弟几人,要求兄弟几人不贪一分一厘,清清白白做人。

  在父亲的教导下,杨一鹏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杨一廉、杨一章、杨一培分别考取了廪生、庠生,而杨一鹏更是因“学行兼优、年轻有为”被推荐进入国子监读书。

  杨一鹏入仕后,更加重视家风建设,常以杨氏家规家训严律自己,约束族人,据《县志》记载,“明神宗(即万历)年间,杨一鹏立有《杨氏宗族十训》”。

  在家训中,他告诫子孙“长者为尊,幼者为宝”“黑发不勤,白首自恨”“盘中之餐,皆为血汗”,不断灌输节俭、勤奋、好学等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

  同时,他又教导宗族中出仕为官的子弟,“冠带之下,百姓为先”,当官不是做老爷,而要做到勤政爱民、珍惜名节。此后,《杨氏宗族十训》代代相传,成为杨氏后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

  杨一鹏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明朝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排斥异己、专断国政,凡是拒不依附他的朝廷官员,一律被指为“东林党”,并一一排斥,在大臣们争相趋炎附势中,杨一鹏始终持守正道,拒不阿谀权贵、攀附阉党。

  天启五年(1625年)十月,阉党成员潘汝祯弹劾大理寺寺丞杨一鹏和刑部右侍郎朱世守、兵部侍郎刘策、布政使陆完学等人为“东林遗奸”,四人均被罢免官职。当年十二月,魏忠贤又唆使其党羽编造所谓的《东林党点将录》《东林党人榜》《东林同志录》等一系列名册,而杨一鹏则在《东林党人榜》“榜”上有名。

  崇祯年间,杨一鹏被重新启用。面对风雨飘摇的动荡局势,杨一鹏直笔写下《直陈朝政疏》,向皇帝郑重提出三条建议:“科道官不可太重”“武臣不可偏轻”“门户不可私立”。他写道,“同为公家之臣,同职公家之事,其事非一家所议”,分门别派、各立山头,既污染政治环境,更影响朝政效率,如果政见不同就肆意攻击乃至诬告陷害,既不能“御外侮”,又不能“平内忧”,严重影响国家治理。

  家风传承

  在家风家训的熏陶下,杨氏后人人才辈出,清风长存。“杨氏家族十训”经历400多年的传承发展和演变,形成现在的白话版《杨氏十训》,内容涵括了爱国、清廉、崇学、尚劳、敬老、爱幼、守法、明礼、诚信、家和等方面。

  时至今日,云溪区“尚书故里”的家风家训文化早已超越时空限制,成为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的示范样本,村民以“杨氏十训”为蓝本,“量身定制”3000多条家规家训,统一装成牌匾,送到各家各户。同时,以《杨氏家规家训》牌匾为陪嫁,推进喜事新办,倡导移风易俗,通过传承发扬清正家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讲纪律、守规矩、倡廉洁、重家风。

  在此基础上,云溪区组织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征集、评选确立家规家训16000多条,村规民约76条,分发到群众家中,这一活动被评为“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十佳课题”,八一村被评选为“全国文明村”,杨一鹏故里获评“全省文明屋场”,杨其凡家庭先后获评“湖南省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全国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