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院(巴陵中路140号) 电话:8295391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变更)备案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服务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服务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主任。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复审;(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退回申办人;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办主管领导决定。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备案的意见及理由。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公示备案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3、时限:1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 |
1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3施工中标通知书;4总监授权(任命)书;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6总监兼任意见表;7外地企业验证登记备案申请表;8、当办理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变更时,还应提交《岳阳市建设工程监理备案人员变更审查表》和项目监理机构变更人员岗位证书(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
审批条件 |
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监理合同备案。 |
法律依据 |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建设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