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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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住委字[2010] 04 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的请示》(岳市公积[2010]24号)收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市本级及岳阳楼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5万元,将其他县(市)区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5万元,且均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70%。

二、同意将市本级及岳阳楼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25年,其他县(市)区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且均不得超过贷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限。

三、你中心须加强对各县市区管理部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严格贷款审批,注意风险防范。

二○一○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