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关于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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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住委字[2010] 05 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请示》(岳市公积[2010]22号)收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月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即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不得低于50元。

二○一○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